• 不再流泪的女人第01集
  • 简介
10.0第25集/共26集
由于吴春芝少女时期曾被人强奸反遭谴责,致使失学外出打工,这不堪回首的往事使她再次在痛苦中缄默李家辉愈加大胆,不久又悍然登堂入室,对吴春芝施暴,因春芝丈夫及时赶到而未遂春芝逆来顺受,在丈夫的鼎力支持下,到公安局揭露了他,并提供了有意中录下的录音带作为证据。 县法院和市法院均以强奸(未遂)罪判处李家辉有期徒刑3年。但奇特的是小县城的言论不但不同情受益者吴春芝,反而同情罪犯李家辉。吴春芝因这桩“桃色旧事”又闹得声名狼藉,无法再在小县城呆下去,只得远走家乡,去她的一个熟人处协助做一个纪念馆的预备义务。 不再流泪的女人剧照一(19张) 不久,李家辉委托律师申诉,说他与春芝是通奸关系,春芝因被丈夫发现怕丢丑而诬害他“强奸”,定他罪的那盘录音带是伪造的。律师经过种种努力拿到了“证据”,并在申诉活动中用原告家人提供的金钱作弊。原二审法院未经细心调查取证,便轻率地将案子改判:李家辉无罪释放。 此事一发布,那些对春芝不满而对李家辉充溢同情的人无不切肤之痛,涌到县检察院请愿,要求将做伪证诬害他人的春芝拘捕入狱。同时,市报刊登了由李家辉及其律师谋划的“揭露”春芝做伪证的文章,点名道姓地攻击春芝是个专以色相勾引男人的坏女人,进一步推波助澜,混杂视听,县检察院居然以这篇报道为据,将闻讯赶回县城要求公检法机关明辨是非的吴春芝刑事拘留。原本就是背着“坏女人”名声抬不起头的吴春芝遭到了“灭顶之灾”,不时是支持她的丈夫也顶不住庞大的压力而与她离婚,吴春芝在姐妹们用钱和用人的所谓“取保候审”的方式下出了狱,她感到天地虽大却难以容下她这个弱女子,在万般无法的状况下,为了用法律证明自己不是个“坏女人”,她以昂贵的价钱卖掉了她的房屋和全部家产,筹集申诉的资金。 在历时两年多的时间里,她捡褴褛、要饭、卖血,疾病缠身,历尽人世苦难,也失掉了许多不相识的坏人的无私协助。她妹妹为她打官司向银行存款二万元,到期无法出借,只得拆东墙补西墙,又找其他银行存款。一家人都被春芝的官司搞得焦头烂额、苦不堪言。省高院指点对此案十分注重,法官们经过细致的调查取证,终于证明录音磁带虽然被人矫正,但与被害人吴春芝有关。为了慎重起见,把案子定为铁案,不使李家辉再昭雪,省高院又将案卷上报最高人民法院,予以请示。春芝抱着案卷到哪人到哪的决计,又抱病奔赴北京。法律是公正的,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省高院,赞同将案子再翻过去:重新判决李家辉有罪入狱。春芝终于讨回了公允。之后,春芝又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声誉权,状告十多家刊登欺负她人格文章的报刊和作者。法律再次显示了公正,不论原告是何等身份,宣判吴春芝胜诉,用事实向全国人民宣布:法律面祖先人对等。 一个没有任何背景弱女子的官司,六审六判,从小县城打到了北京,惊扰了全中国,这在建国以来的法律史上是绝无仅有的。但是,生她养她的小县城依然不能了解她、原谅她,“坏女人”的名声依然象影子一样掩盖着她,身心交瘁的她欲走还留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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